沈陽公墓墓碑碑文的寫法規范
沈陽墓園選龍生 發布時間:2022-05-09
一、標名碑
墓碑的正面標墓中人的姓名、立碑人及立碑時間。這種碑多是死者子孫所立。也有學生給老師、女婿給岳父岳母、夫給妻、妻給夫、朋友之間立墓碑的。
二、簡介死者生平碑文的墓碑
這種碑文一般包括姓名、籍貫、家世、經歷、著作、逝世年月、葬時葬地,最后是銘文,多為韻文,三言、四言、五言、七言或騷體都行。大多數是死者后代請托別人撰寫的。如韓愈的《柳子厚墓志銘》。也有介紹死者介紹得更簡單的碑文和簡短的墓志銘。
為了使墓碑免于毀壞,有人把碑埋在墓中,即使山陵變遷了,也知道堋的是何人,于是又有了墓志。古人的墓碑、墓志都有定制。碑多為長方形,龍首龜跌,碑頭多用篆體字書寫某朝某官某人墓碑,叫做“篆額”。
墓志較小,多為方形,刻石加蓋,上寫某官某人墓志,叫做“書蓋”。有了“篆額”和“書蓋”,碑文和志文的前面就不必再刻題目了。當然也不是絕對不能把第一行刻成題目。如果是夫婦合葬墓,書題不寫婦名,只在寸中說明是與其妻合葬。墓志是存放于墓中載有死者傳記的石刻。它是把死者在世時,無論是持家、德行、學問、技藝、政績、功業等的大小,濃縮為一份個人的歷史檔案,以補家族史、地方志乃至國史的不足。
墓碑文一般包括姓名、籍貫、家世、經歷、文章著作、逝世時間,以及某年某月葬于某地。這是碑文的部分,用散文體。最后是銘,多用詩賦 體'是贊頌性的文字。墓碑、墓志所包括內容大體相同,只是志求簡明,碑尚豐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