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政部禁止利用骨灰存放設施進行不正當營銷活動
近來,一些單位和個人違反國家殯葬管理的法規和政策,非法從事墓穴(塔位)預售、傳銷和炒買炒賣活動,破壞殯葬改革秩序,損害群眾利益
近來,一些單位和個人違反國家殯葬管理的法規和政策,非法從事墓穴(塔位)預售、傳銷和炒買炒賣活動,破壞殯葬改革秩序,損害群眾利益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殯葬管理條例》第十八條 未經批準,擅自興建殯葬設施的,由民政部門會同建設、土地行政管理部門予以取締,責令恢復原狀
外國人在中國去世后需將遺體運回本國安置的,一般按以下程序辦理:(1)辦理死亡證。憑醫院院部出具的《死亡醫學證明書》,死亡人的護照、委托 人的委托書及護照、身份證明
民政等部門要求,祭祀期間禁止搞封建迷信祭祀活動,嚴禁制造、銷售仿真幣品。禁止在街道、公路、廣場、居民小區等非公共祭掃場所拋灑冥幣
截止目前,國家層面未對知名人士墓統一界定。國務院《殯葬管理條例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,禁止在下列地區建造墳墓